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就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三項配套規則公開征求意見,旨在進一步完善保險資管產品的投資管理框架,提升行業規范運作水平,防范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此次征求意見的三項規則分別為《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估值指引(試行)》和《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指引(試行)》,共同構成了保險資管產品業務運作的重要制度基礎。
此次征求意見的《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是核心文件,重點明確了保險資管產品的投資范圍、比例限制、風險控制、受托職責等關鍵環節。辦法強調,保險資管產品投資應當遵循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相統一的原則,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具體來看,辦法對權益類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等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和集中度進行了細化規定,并要求建立健全與產品風險收益特征相匹配的投資策略和資產配置方案。辦法強化了受托管理人的責任,要求其勤勉盡責,獨立運作,切實履行產品管理、風險控制、信息披露等職責。
配合投資管理辦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估值指引(試行)》對保險資管產品的資產估值原則、方法、流程和信息披露等作出了詳細規定。指引旨在建立統一、透明、公允的估值體系,確保產品凈值能夠真實、準確地反映底層資產的價值和風險。這對于保護投資者權益、防止利益輸送、維護市場公平具有重要意義。指引要求,對于不同類型的資產,應采用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等適當的估值技術,并明確了估值頻率、估值機構選擇以及估值爭議解決機制。
另一份文件《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信息披露指引(試行)》則著力于提升保險資管產品運作的透明度。指引要求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向投資者披露產品募集、投資運作、資產凈值、風險狀況、重大事項等信息,披露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特別是對于可能對投資者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如投資比例超標、發生重大損失等,指引要求管理人必須履行臨時報告義務。這將有助于投資者全面了解產品情況,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此次三項配套規則的集中征求意見,標志著保險資管產品業務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保險資管產品規模穩步增長,已成為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力量。隨著業務快速發展,部分領域也存在操作不規范、風險管控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銀保監會適時出臺并細化相關規則,是對行業發展的積極引導和規范,有助于推動保險資管行業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業務本源,提升專業化、市場化運作能力。
新規的出臺將進一步引導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規范、穩健地進入資本市場,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和基礎設施建設,服務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通過強化風險管控和信息披露,也有利于保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目前,三項配套規則正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銀保監會將廣泛聽取金融機構、行業組織、專家學者及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并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發布實施。這體現了監管機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也預示著我國保險資管行業將在更加規范、透明的軌道上實現高質量發展。